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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面談結束後,面談官會當場給出三種結果:第一種是獲得簽證,簽證官會發給藍色小紙條並收走護照;第二種是被拒籤,簽證官會發一張白色的A4紙並退回護照;第三種是調查,簽證官會發一張藍色的A4紙,後續領館會對申請者進行背景調查,這種結果一般是對身份或工作單位較為敏感的人士,調查通過即發籤證,不通過即退回護照,過程幾周到3個月不等。
b.使館拒籤的原因多種多樣。但大致不外乎下列幾種:
(1)材料不齊備。使館為了儘量減少人為因素對簽證的影響,明文規定了對申請材料的要求。如果申請材料不齊,所造成的影響是:要求補材料或拒籤。
(2)材料不真實。使館在審查時,要確認所提供的材料真實與否。如果被認為使用虛假材料,欺騙或歪曲事實,可能導致永久拒籤。
(3)出國目的不明確,出國後可能會從事與所申請簽證內容不一致的活動,比如持短期旅遊簽證去工作,到境外後滯留等。簽證官作出這樣的判斷,可能是根據以下原因:申請人在國內的職位和收入太低,會被國外的工作機會所吸引;申請人太年輕,無牽無掛,滯留境外的可能性較大;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不好,境外的生活條件會對他有強大的吸引力等等。
總之,簽證官將綜合職業、社會、文化和其他因素,根據每位申請人的具體情況進行相應的分析和判斷。簽證官需要權衡申請人的赴美意圖、家庭背景、在原居住國的長期規劃等各方面資訊。每一個簽證申請都將視為獨立個案處理,並依據法律給予充分的考慮。
評論(0)釋出於:2018-09-19 01:12:01